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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下 稱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及「公務倫理宣導班(下稱倫理宣 導班)」,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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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倫理宣導班」一案,依臺北市政府107年5月30日府授人考字第1072105046號函說明如下

一、參訓對象:本府各機關公務人員,以99年倫理宣導班開辦後迄今,未曾參加訓練者為優先,並以100人為原則,額滿為止。

二、研習時間:107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20分

三、研習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1樓菁英講堂

四、報名方式:請於107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http://www.nacs.gov.tw)。

五、調訓方式:如經報名成功,國家文官學院將於開班前1週,於前開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冊,不另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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