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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與招生名額:
(一)報名資格
1、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
2、轉學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已就讀本市國中舞蹈班學生不得報考,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招生名額
1、新生: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30名、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30名。
2、八年級轉學生: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1名、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1名。
3、九年級轉學生: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3名、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3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108年4月10日(星期三)起至108年4月11日(星期四),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忠孝樓一樓校史室(地址:10465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及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三、於108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在台北市立北安國中辦理招生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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