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WCXSL102
{{ $t('FEZ002') }} 輔導室|
1.旨揭計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 補助對象為已獲「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之團隊、105-107學年度曾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團體組優等以上團隊及全國高中職(含)以上表演藝術相關學校科系辦理展演活動。
2.符合資格之團隊請以學校名義,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進入「找補助」項下
點【我要找補助】填表提出申請,並上傳徵選計畫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有關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逕洽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蔡小姐,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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