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各校學期中及寒暑假教職員工勤惰管理相關事宜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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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教師兼行政人員於寒暑假上班期間出國皆須報准,教職員赴大陸地區則依赴大陸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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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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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出國,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須報准外,其餘均不須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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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寒暑假期間實施彈性上班者,仍應維持每日辦公8小時,不得影響民眾及師生權益,且不得降低行政效率;且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應全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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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強化教職員工差勤管理,每月應至少實施4次不定期查核,以維良好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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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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