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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106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
一、演說:各組題目,均於每位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二、朗讀:(題目公告於育成高中-語文競賽專區網站)
(一)國中學生組以語體文為題材(以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為主)。
(二)高中學生組以文言文為題材(篇目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事先公布)。
以上各組題材,均於每位競賽員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三、作文: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賽後作品統一由承辦單位保存,不發還參賽者。
四、寫字: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它筆類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請參閱http://stroke-order.learningweb.moe.edu.tw/home.do),字之大小,各組均為7公分見方(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賽後作品統一由承辦單位保存,不發還參賽者。
五、字音字形:各組均為200字(字音100字、字形100字),一律使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一律書寫標準字體,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標準國字字體」之字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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