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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有關公務人員實施一般健康檢查相關事項,請各機關自105年1月1日起,確實依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健檢要點)及保訓會相關函釋規定辦理

{{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公務人員實施一般健康檢查相關事項 自10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應至經衛福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經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一般健檢。如未於上述醫療機構實施者,其檢查費用即無從予以補助。

關於上開醫療醫構之名單,可至保訓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保障業務/辦理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
查醫療機構)查詢,請務必確認各該醫療機構是否尚在評鑑(認證)合格或認可之有效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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