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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件調處實施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 點」及修正全文,並以106年10月11日公地保字第1061160 265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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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
件調處實施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
點」及修正全文,並以106年10月11日公地保字第1061160
265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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