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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
承辦人:吳冠萱
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6402
傳真:02-27205627
電子信箱:boe22@mail.taipei.gov.tw
受文者: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830489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教署原函及作業原則各1份 (5170289_1083048948_1_ATTACH1.pdf、
5170289_1083048948_1_ATTACH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推動中、小學國際教育等業
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教署108年5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9209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統籌規劃及推動全國中小學教育國際化相關業務,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
作業原則(以下簡稱作業原則),商借公立學校優秀教師2名擔任行政工作。
三、商借期間: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及作業原則,請各校協助轉知校內教師,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08年6月10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
寄至聯絡人盛簡秘海音電子信箱(ann-shen@mail.moe.gov.tw),電話 (02)7736-5758。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臺北市各市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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