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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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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國教署109年7月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74738號函辦 理。 二、該署為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習及國際教育相關工作, 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 作業原則,商借公立學校教師擔任 行政工作。 三、商借期間: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四、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09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將 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2360@mail. k12ea.gov.tw,承 辦人:徐耀中先生,聯絡電話:(04)3706-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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