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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三)新北市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中重度班)。
一般類科簡章開缺名額將另通知學校並於108年12月底前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tw/)
及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
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
(一)線上報名:國中學校請於109年2月11日(星期二)至109年2月19日(星期三)至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郵寄報名資料:系統報名資料於109年2月20日(星期四)始得列印,國中學校請於109年2月20日(星期四)至109年2月27日(星期四)郵寄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詳見各簡章。
簡章公告於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
另依據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簡章,不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轄屬高級中等學校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或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僅能選擇一種安置管道報名參加,違者取消安置資格,爰請各校協助學生擇一安置管道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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