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UKIG106
{{ $t('FEZ002') }} 衛生保健組|
一、依本府110年7月29日府授觀綜字第1103029124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狀況,本府活動辦理規範(如附件1)依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新聞稿滾動修正,供 本市各活動主辦機關憑辦,說明如下: (一)本府主辦之室外100人以上、室內50人以上活動:原則取 消或延期,如有舉辦必要且能採固定座位(梅花座)、 實聯(名)制、全程戴口罩、禁止飲食,應提報防疫計 畫,送市府觀傳局及衛生局審核後,再報府級會議通過 始可辦理。 (二)本府主辦之室外未達100人、室內未達50人之活動:原則 可舉辦;須採固定座位(梅花座)、實聯(名)制、全程 戴口罩、禁止飲食,由主辦單位訂定防疫計畫自行檢 核。 (三)民間活動(含市府補助或協辦活動):建議比照中央規 範;若超過室外100人、室內50人,且有舉辦必要,依照 本府110年5月26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194501號公告(如 附件2),提防疫計畫報請權管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可辦 理。 三、如本府主辦之室外100人以上、室內50人以上活動須審 核, 申請方式已納入本府資訊局平臺,請各機關依以下步 驟線上申請:「單一帳號認證平台(https://login.gov. taipei /)輸入愛上網帳密-點選左側選單(資訊服務)-點 選公務 雲流程平臺-左側選單-新增表單-觀傳局表單- 大型活動辦理檢核表」辦理。 四、本規範自即日起實施,並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 布之警戒等級及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五、隨文檢附防疫應變計畫範本(附件3)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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