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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市府函轉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增列備註警語

{{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增列備註警語一案,請查照轉知照辦。

說明:
一、本案係緣於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案件,仍有公務員以同一消費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並以該發票核銷辦公費,實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二、為要求公務人員勿重複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之備註說明將增列「休假人員之消費已申請休假補助費者,不得重複請領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以免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請加強宣導提醒申請人,以避免觸犯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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