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一、職系、職稱、名額:電子工程職系技士1名。
二、官 職 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三、工作項目:
1. 班級教室視聽器材之使用及維修。
2. 專科教室視聽器材、電子資訊設備之使用及維修。
3. 協助電腦教室硬體設備裝置及維修。
4. 單槍投影機故障狀況初判及檢修。
5. 實體網路線故障狀況初判及檢修。
6. 協助裝置各處室電子與資訊相關設備。
7. 校內電子、電腦及資訊相關設備定期維護。
8. 全校各項慶典活動支援攝錄影工作。
9. 協助校內定期考查、複習考…等廣播設備之播放。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電子工程、電信工程或資料處理等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五、即日起至106年1月26日前以掛號方式寄件至本校人事室(台北市萬華區長順街2號) (以郵戳為慿),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技士」字樣,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六、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第2階段複試。複試採電腦測試(30%)及口試(70%)方式。
七、甄選日期: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8:50間至本校人事室報到,9:00~10:00舉行電腦測試;10:10起舉行口試。
其餘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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