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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周邊之戶外區域及人行道,自108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AUKIG106

{{ $t('FEZ002') }} 衛生保健組|

一、目的: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二、作法: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周邊之戶外區域及人行道,自108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處罰: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

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 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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