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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條之3、第91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108年8月6日院臺法字第1080026109號令發布定自108年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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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自兩岸條例108年9月1日修正施行之日起,有關兩岸條例第9條第3項及第4項所列人員(即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管制赴陸之退離職人員等),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均應依「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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