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教育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案。

{{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教育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案。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