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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本府衛生局特重新安排接種流感疫苗市府設站作業,請符合公費對象之員工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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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臺北市衛生局109年12月8日北市衛疾字第10930707164 號函辦理。

二、本案前以教育局109年10月26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098570號函 通知取消109年度市府流感疫苗接種設站服務。

三、現為因應中央109年12月1日已恢復50歲至64歲無高風險慢 性病之民眾接種流感疫苗政策,並經衡酌疫苗使用情況及 提升本市流感疫苗接種率等因素,於同年12月16日起恢復 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接種設站,提供本府公費對象接種 流感疫苗,接種時免付掛號費及診察費,請符合對象前往接種。

 四、本市市政大樓流感疫苗設站接種服務,恢復設站之期程及 相關訊息如下: (一)日期: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至109年12月18日(星 期五),共計3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市市政大樓1樓中庭(台北富邦銀行門口前方空 地)。

五、前述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及其所需攜帶之相關證件如 下: (一)50歲以上成年人:健保卡。 (二)19歲至49歲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一覽表,附件 1):健保卡、曾接受診斷或治療相關證明。 (三)孕婦: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四)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 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五)罕見疾病患者:健保卡(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須出示「罕 見疾病基金會、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或罕見 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六)重大傷病患者:健保卡、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六、有關施打流感疫苗之相關問題,請洽轄區健康服務中心或電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防注射諮詢專線: (02)2375-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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