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AUKIG106
{{ $t('FEZ002') }} 衛生保健組|
一、依據本局110年8月18日北市教體字第1103075263號函續 辦。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滾動式 修 正相關規範,爰修訂旨揭防疫總指引,請本市各級學 校務 必落實辦理。 三、本次修訂內容重點如述: (一)防護措施 1、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校前至少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 滿14日,始得進入校園。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 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 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天快篩 檔 號: 保存年限: 6 大理高中 1101102 *NGAA110601095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 . . . . . . . . . . . . . . . . 訂 . . . . . . . . . . . . . . . . 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3 頁 一次,學校教職員工因身體因素無法接種疫苗,如提 出醫生證明者,學校應酌予提供快篩劑。 2、校園職員工生除用餐及飲水、室外運動及音樂課之歌 唱或吹奏樂器類課程等活動外,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 持社交距離;教師於授課時如可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 當阻隔設備(如隔板)得不佩戴口罩,惟須落實實聯 制、量測體溫及加強麥克風清消。 3、教職員及學生於每日入校時體溫量測一次。 (二)健康管理措施 1、用餐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各校請協同家長會研商 因應,尊重個別家長需求並落實用餐防疫措施。 2、餐後潔牙:學校可提供學童漱口水分裝瓶攜帶返家, 鼓勵家長觀察與指導學生漱口,或在設置隔板情形 下,引導學生於進行潔牙活動。 (三)各級學校教學活動防疫指引 1、室內/室外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取消,惟室內容留人數仍 須符合至少1.5公尺/人(2.25平方公尺/人),以維持良 好社交距離。倘集會活動容留人數超過上述規定,應 自主檢核並訂定防疫計畫(如附件)於學校防疫小組開 會討論後留校備查,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2、於學校校園戶外空間進行體育活動時,如無相關症狀 且與不特定對象(不特定對象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 員等以外之人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停 止運動後應即戴上口罩,並應隨身攜帶口罩。 3、新增音樂課程、藝才班課程及戶外教學、畢業旅行相 關指引。 (四)增訂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校慶(含園遊會及運動會)應注 意事項。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或業務主責單位聯繫,聯絡 方式如下: (一)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67陳支援 教師)。 (二)國小、補校:國小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73賴老 師)。 (三)特殊學校:特殊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6345麥科員)。 (四)公私立幼兒園:學前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1088侯辦事 員)。 (五)私立短期補習班、私立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終身教育科 (電話:1999分機6425林股長) (六)線上教學問題:資訊教育科(電話:1999分機1235、 1237、1238、1239、1261)。 五、旨揭防疫總指引亦同步公告於本局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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