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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為確保學生健康,有關正確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與相關說明。

{{ $t('FEZ001') }} AUKIG106

{{ $t('FEZ002') }} 衛生保健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21602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校園發生不當使用水霧涵氧機及二氧化氯致學童產 生不良反應事件,請學校及幼兒園使用各種消毒劑進行清 潔及消毒時,需依使用需知審慎使用,以避免錯誤使用造 成學童健康危害。 三、有關環保署提供二氧化氯使用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環保署核發二氧化氯環境衛生用藥許可證之標示使用方 式,係以拖把、抹布沾取藥液拖洗、擦拭或直接噴灑至 欲消毒之物品表面進行消毒,或噴灑在毛(紙)巾擦拭 欲消毒之物品等安全使用之方法,且從未核准該等藥品 以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使用。(二)環保署核准環境用藥許可證及標示相關資訊可上網環境 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 epa.gov.tw/PublicInfo/)查詢。 (三)另因防疫需求必須作環境消毒,可洽病媒防治業者或本 市衛生、環保等單位詢問。 四、請轉知貴校(園)承辦人員並加強師生宣導,環境衛生用 藥二氧化氯等化學產品應遵照標示說明使用,並依環保署 核可之使用方法及適用範圍使用,以確保安全使用環境用 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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