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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主旨:檢送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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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

二、自106學年度起,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s://tpnee.tp.edu.tw,網站使用相關事宜請洽辛 太科技,諮詢電話:02-27487499,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 方網站,網址為http://teecid.tp.edu.tw。法規及申請事 宜請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專案教師劉威廷,聯絡電話:02-25626552轉11。

三、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 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1年5月2日前,將個人 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親自送件 (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於111年4月30日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 所屬學區學校,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 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1年5月3日 (星期二)至111年5月9日(星期一)期間召開會議,並 於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 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三)各項申請資料表件,亦可於本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 育科/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臺北市111學年 度第1學期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資料項 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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