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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臺北市萬華區捷運西門站1號及6號出口周邊戶外區域,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1') }} AUKIG106

{{ $t('FEZ002') }} 衛生保健組|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 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萬華區捷 運西門站1號及6號出口周邊戶外區域(漢中街與成都路交叉 口),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本公告禁菸 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 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衛生局局 執行。

三、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 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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