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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

{{ $t('FEZ001') }} PLFUJ112

{{ $t('FEZ002') }} 特教組|

一、報名資格:七年級學生,符合下列一項資格者

(一)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三)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報名方式

(一)時間:1103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317日(星期三下午 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受理:輔導室特教組組長。

(三)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學號及密碼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https://school.tp.edu.tw/ tw/)鑑定報名專區(路徑學生線上 資賦優異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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