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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函轉教育部重申國民中小學選用教科圖書應注意事項及宣 導鼓勵教師應用數位平臺或雲端下載取得相關教學資源一 案

{{ $t('FEZ001') }} UBRKG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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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70592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師選用教科書及使用輔助教學資源事宜,學校仍應 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 範說明」第8點2項第2款,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 書選用注意事項」第4點第1款之規定選用教科書。

三、另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針對各出版公司提供之教學 輔助用光碟,如非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 辦法」規定之審定本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學用影音檔案、電子書或相關教學資源等,請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平臺或雲端 下載方式取得相關教學資源,應以不再向各出版公司另行 索取光碟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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