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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修正「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選作業原則」為「臺北市政府派任投資或轉投資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捐(補)助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遴選作業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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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事業及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選作業原則」為「臺北市政府派任投資或轉投資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捐(補)助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遴選作業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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