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勞動部釋示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疑義一案。

{{ $t('FEZ001') }} VUYYR117

{{ $t('FEZ002') }} 人事室|

勞動部釋示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疑義一案。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