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OTLMG122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臺北市推動中等學校本土語言教育及臺灣母語日計 畫」和「臺北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輔導小組110 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定111學年度開始本土語言將列為國、 高中之部定課程,鼓勵臺北市各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先行 規劃本土語言課程與師資,並協助現職教師通過教育部本 土語言認證,特辦理高中本土語言(閩南語)能力認證加強 班2梯次及國高中本土語文(客語)能力認證加強班1梯次, 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研習日期: 閩南語第一梯次111年7月11-15日,第二梯次 111年7月25-29日,客語111年7月11-15 日,每梯次5日。 四、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國高中學校現職教師並以未取得本土語言中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優先。本土語文支援教師及已取得本土 語中高級認證教師,不予錄取。 (二)如研習尚有名額,依序錄取本市之代理老師、代課老 師、實習老師、其他(從事本市教育相關工作為原則)。 (三)請准允參加人員公假出席。 五、報名方式: (一)閩南語第一梯次:7月4日(星期一)前於臺北市教師研習 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研習字號:北市研習字 第1110615005號。 (二)閩南語第二梯次:7月14日(星期四)前於臺北市教師研習 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研習字號:北市研習字 第1110615006號。 (三)客語:7月4日(星期一)前於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在 職研習網網站登錄。研習字號:北市研習字第 1110615004號。 六、研習地點:本次研習採線上會議方式進行,錄取通知(含會 議連結)將於報名截止日後2個工作天內,以電郵方式寄發 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預填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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