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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有關提報「108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案,詳如說明

{{ $t('FEZ001') }} OTLMG122

{{ $t('FEZ002') }} 教學組|

二、為表彰及獎勵全國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之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 學,並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進行海 洋教育跨領域主題教學創新,以改變學習型態及提升學習 品質,爰擬訂本選拔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質教 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立及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1團隊 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 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 別評選。

(三)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中學校, 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別每組推 薦1至5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2、自行報名: (1)國立高中職及私立高中以下學校之教師團隊可逕自 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中學校 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 以上組成)。

(四)時程: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年8月14日截止。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 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 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予以評 分。

(六)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 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 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一紙,得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 核實敘獎鼓勵。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本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 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請貴局(府)推薦或自行報名者,即日起至8月14日截止前 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署 委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一)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3館3樓。 (二)收件者: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三)連絡電話:(02)2462-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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