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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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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0264號函 辦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該署委 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111年度培訓課程前5梯次已截止 報名或完訓,後續梯次相關時程如下: (一)報名時間 1、第6、7梯次:111年2月11日(五)中午12時至2月18日 (五)晚上11時59分。 2、第8、9梯次:111年3月18日(五)中午12時至3月25日 (五)晚上11時59分。3、第10梯次:111年4月18日(一)中午12時至4月25日(一) 晚上11時59分。 (二)課程時間 1、第6、7梯次:111年4月09日、10日、16日、17日、23 日。 2、第8、9梯次:111年5月07日、08日、14日、15日、21 日。 3、第10梯次:111年6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 日。三、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各校依下列順序聘 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四、檢送培訓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 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五、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曾弋軒小姐,連絡電 話:(06)213-3111分機192。信箱:elsa@gm2.nutn.edu.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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