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函轉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府原民會)「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受理時間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請貴校協助宣傳週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申請。

{{ $t('FEZ001') }} OTLMG122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市府原民會111年3月4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14001786號 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培養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市府原 民會特制定本計畫。 三、相關獎勵申請事項說明如下(詳如計畫內容): (一)獎勵對象: 1、個人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 級數者。(3)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2、族語家庭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同戶籍家庭成員達2名(含)以上通過同場次原住 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通過級數),其中通 過成員至少1名年齡須達18歲以上。 (3)個別家庭成員通過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二)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額度如下: 1、個人獎勵: (1)中高級:獎勵新臺幣1萬元。 (2)高級:獎勵新臺幣2萬元。 (3)優級:獎勵新臺幣3萬元。 2、族語家庭獎勵: (1)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每戶獎勵新臺幣 6,000元;若通過成員超過2名以上,每多1名即增 加獎勵新臺幣3,000元。 (2)每戶最高獎勵新臺幣1萬5,000元。 (三)申請期限:採網路申請,申請人(族語家庭獎勵由一人 代表申請)於族語認證成績公告後同年4月1日起至7月31 日止,登入本市「市民服務大平臺」 (https://service.gov.taipei/)搜尋「臺北市原住民 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填寫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原函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