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OTLMG122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 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11學 年度起至本局終身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訓練內容包含: 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語文競賽及協辦花燈競賽 等業務),請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 送「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至本局終身教育科 楊家瑋股長收(電子信箱:edu_ace.21@mail.taipei.gov. tw)。 三、檢附「作業原則」及「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各1份供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