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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高級中等學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十三梯次培訓課程(增開場次)」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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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教署111年8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96421號函辦 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國教署 委託國立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111年度培訓課程前12梯次業截 止報名或完訓,第13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1年8月10日中午12時至8月17日下午5時。 (二)課程時間:111年9月17日(星期六)、9月18日(星期日)、 9月24日(星期六)、9月25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 六)、10月2日(星期日)。 三、請具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且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 者踴躍報名參加培訓。 四、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督導各校依下列順序聘 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 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研習時數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 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 五、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 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妍溱小姐,連絡電 話:06-2133111分機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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