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設備組|
一、為使本市各機關學校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時有一定標準流程得以依循,且遵循相關責任與法律規範,市府於113年9月9日頒布「臺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
二、除依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外,請本校同仁使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於公務時,應遵循旨揭指引,避免發生社會風險,進而提升市政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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