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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台北市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申請

{{ $t('FEZ002') }} 輔導室|

本會以教育局所屬()公私立中小學家境清寒且具下列條件之一之學生為認助對象:

家境清寒符合本會之認助標準者。

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生活、就學產生立即之困難者。

就讀藝術才能班、科學班、資賦優異班或體育班等,因家庭經濟拮据,無法提供學習所需之器材、輔具等特殊需求狀況者。

原接受本會認助,升學就讀大學校院一年級,家境清寒且仍符合本會之認助標準者。

本會之認助類別分為生活費、學費、急難救助及專案認助三類,並依學生就讀之校別,分為高中、高職之A級及國中、國小之B級。認助之金額如下:

生活費
A級-每月認助3,000元。
B級-每月認助2,000元。

學費
公立學校-每學期認助學費5,000元。
私立學校-每學期認助學費1萬元。

急難救助及專案認助:
學生個人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或特殊需求狀況者,給予急難救助或專案認助1~2萬元。

 

【申請截止時間】

113/10/24(四)16:00放學前繳至輔導室林育詩老師

【申請資料】

附件申請書一式3張,請自行影印使用

1. 1吋或2吋相片一張

2.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3. 學生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 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相關清寒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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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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