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轉知教育部函示,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教育部函示,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15|

{{ $t('FEZ005')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