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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本校「114年6月24日至114年9月5日」之拾得遺失物公告,公告周知

{{ $t('FEZ002') }} 生活教育組|

依據:民法803條至805條、807條、807條之1

公告事項:

114624日至11495日」之拾得遺失物:請遺失人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114915日至115315日止)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認領,逾期未領即依本校遺失物處理規定處理。

 

114523日至114623日」之拾得遺失物:請遺失人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11471日至11511日止)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認領,逾期未領即依本校遺失物處理規定處理。

 

114428日至114522日」之拾得遺失物:請遺失人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11461日至114121日止)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認領,逾期未領即依本校遺失物處理規定處理。

 

114312日至114427日」之拾得遺失物:請遺失人自公告日起6個月內(11451日至114111日止)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認領,逾期未領即依本校遺失物處理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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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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