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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

學校不應自行架設成績查詢網站以供家長查詢排名

{{ $t('FEZ001') }} 陳彥勳

{{ $t('FEZ002') }} 資訊媒體組|

一、本局近日接獲數起陳情案件,部分學校自校務行政系統取得學生成績資料並進行排名等後製處理,匯入自行架設之 網站,提供家長查詢。 

二、查學校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核定為D級,依《資通安全責任等 級分級辦法》第7條規定,不得「維運自行或委外設置、開發之資通系統」;另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公 務機關無法律明文規定者,不得對個人資料進行特定目的之外利用。 

三、請貴校全面清查有無相似情事,並妥為處理,避免違反上 述法規;另向學生家長宣導應利用本局校務行政系統查詢 學生多元學習表現,促使學生均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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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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