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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大附中

公告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訓育組|

一、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經各縣市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通過並採『特殊教育方案』安置之學生」參賽資格專案申請規定。
(二)個人項目新增「上低音號」獨奏國中及高中職AB組,以及大專組。
(三)明定計時終止線設置約位於舞臺寬度四分之三處。
(四)明定鋼琴調音A=442Hz。
(五)參賽者名冊A組組別相關文字酌作文字修正,以及於參賽學生證明處,增訂列冊學生符合組隊規定等文字。

三、本比賽初賽及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本市學生音樂比賽(初賽)
1、團體項目
(1)總期程自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起至11月13日(星期五)。
(2)團體之「兒童樂隊」及「管弦樂合奏」訂於10月12日,「管樂合奏(國小組)」訂於10月14日,「行進管樂」訂於10月30日,「打擊樂合奏」訂於115年11月12日至13日舉辦。
(3)115年10月27日至29日及11月2日至11日列為彈性調整期間,以因應天災地變等偶突發狀況,目前暫未排定團體項目賽程。
(4)其餘團體項目之詳細賽程,將俟報名截止後,由本局另行公告施行。
2、個人項目:115年10月14日(星期三)起至11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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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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