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財團法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協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所屬(轄)公私立中小學家境清寒及遭逢急難學生,突破困境,安心就學,特訂定本辦法。
本會以教育局所屬(轄)公私立中小學家境清寒且具下列條件之一之學生為認助對象:
♦ 家境清寒符合本會之認助標準者。
♦ 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生活、就學產生立即之困難者。
♦ 就讀藝術才能班、科學班、資賦優異班或體育班等,因家庭經濟拮据,無法提供學習所需之器材、輔具等特殊需求狀況者。
♦ 原接受本會認助,升學就讀大學校院一年級,家境清寒且仍符合本會之認助標準者。
本會之認助類別分為生活費、學費、急難救助及專案認助三類,並依學生就讀之校別,分為高中、高職之A級及國中、國小之B級。
認助之金額如下:
♦ 生活費
A級-每月認助3,000元。
B級-每月認助2,000元。
♦ 學費
公立學校-每學期認助學費5,000元。
私立學校-每學期認助學費1萬元。
♦ 急難救助及專案認助:
學生個人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或特殊需求狀況者,給予急難救助或專案認助1~2萬元。
【申請資料】
附件申請書一式3張,請自行影印使用
1.1吋或2吋相片一張
2.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3.學生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相關清寒證明文件
【申請截止時間】112/3/17(三)放學前,繳交資料至輔導室林育詩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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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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