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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教師相關

「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

{{ $t('FEZ001') }} 陳彥勳

{{ $t('FEZ002') }} 資訊媒體組|

說明:

一、因應遠距教學需求,111年6月15日發布修正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reurl.cc/zQ5M56),針對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為協助各級學校及相關教育人員了解著作權法規及著作權基本觀念,智財局辦理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會議時間: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二)會議形式:Cisco Webex視訊直播。
 (三)報名方式: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開放報名,額滿為止(報名連結:https://www.tipo.gov.tw/act/)。
 (四)凡實際參與本活動人員可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遠)2小時。
二、本說明會內容與教師教學實務及著作合理使用密切相關,為增進教師相關法規知能,惠請貴校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假出席。
三、檢附本案原函及說明會活動資訊各1份,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智財局彭先生,電話:02-23767146、電子郵件信箱:seedp00853@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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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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