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實研組|
一、依據臺北市115年技術型高中課程與教學工作圈實習工作組 實施計畫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協助各校有效達到安全衛生管理之工作,將針對各項作業程序可能造成內外部人員傷害或事故者,進行危害鑑別、 風險評估及控制措施等程序,並以績效管理之方式進行持 續改善,並藉以修訂安全衛生政策與目標、及作為規劃安全衛管理工作之依據,進而提高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之效率,學校以「零災害、零事故」為最終目標。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辧單位:臺北市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五、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及技術型高中,人數50人 額滿為止,參加研習人員優先序如下: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
(二)實習主任、總務主任、教務主任、實習組長、庶務組組 長、設備組組長、科主任、技士佐、工科教師、實驗室 教師、實驗室管理人員、特殊教育人員(如實習廚房任課教師)、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
(三)教職員
六、活動地點:臺北市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圖資大樓5樓 501 電腦繪圖教室。
七、活動日期:115年6月29日(星期一)13:20~16:20。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6月23日(星期二)前,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 網」或Google表單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 /JQsUHS1RLwRt4jPH9)。
(二)聯絡人:南港高工實習處實習組林文斌技士
1、(02)2782-5432分機1403
2、信箱bin@gm.nkhs.tp.edu.tw
九、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人員,依簽到紀錄,由主辦單位統一登錄教師研習時數3小時。
十、各校可將參加研習人員登錄貴校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由承辦學校製證逕送)
十一、參加研習人員,核予公假,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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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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