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檢送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0學年度 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師生 踴躍申請。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及本市推動中等學校本土語言教育及臺灣母語日計畫辦 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 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 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先予敘明。 三、申請獎勵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 3),申請學校需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並附核 章獎勵清冊(如計畫附件2、4)。 四、教師申請由所屬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並將紙 本送至本市立金華國中;學生申請則送金華國中彙整後報 局審核,再行印製獎狀。 五、各校承辦人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及獎勵清冊, 紙本請於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以聯絡箱 方式遞送至金華國中(聯絡箱號碼:171)。 六、若有相關疑義,請洽金華國中尹菀榕專案教師,電話:02- 33931799分機223,或本局承辦人連小姐,電話:02- 27208889轉1258。



{{ $t('FEZ003') }} 1672-11-01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2-27|

{{ $t('FEZ005') }}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