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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再次重申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因公出國案件,應於返國後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件,應於出國 前2個月函報出國計畫等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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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因公出國案件,應於返國後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件,應於出國 前2個月函報出國計畫等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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