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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教育部 112學年度「中等學校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 語)〕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一案,請貴校鼓勵 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考。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5月8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3436號 函辦理。 二、報名期限:至112年05月26日下午5點(線上報名系統逾期 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三、招生班別:原住民族語文(泰雅族語)。 四、招生人數:29人(已扣除薦派教師名單1人)。 五、招生對象:本階段屬自行招生階段,依開班規範,招收縣 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額,自行招收以在職 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 為3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參加, 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自行招 生錄取順序如下: (一)在職專任教師。 (二)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 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三)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 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四)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以下次序錄取: 1、書面資料郵戳日期,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 2、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 六、修業期程:112年8月至114年7月,共計2年。 七、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 /iLVsa2RdewV6kfav6。 八、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網頁【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 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專區。 九、檢附清大來文及招生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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