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註冊組|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主旨:檢送修正後「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 甄選入學簡章彙編」及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29231A號函辦 理。
二、旨揭勘誤表新修正簡章涉本市部分為共同頁本市基北區應 屆畢業生集體報名時間為「113年3月13日及113年3月14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三、餘修正處請詳閱勘誤表,並請貴校確實轉知學生,以維護 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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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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