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創新教學工作創新教學宣導組實 施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為推廣學校創新教學教案、教材教法、議題融入、 跨領域教學等課程,將提供學校申請創新教學講師群入校 宣導研習。 三、「創新教學宣導列車研習」講師群係由參加「創新教學獎 評選」之得獎教師組成,各校可依據學校教師研習需求申 請。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與研習辦理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 (二)課程時數:每場次以2小時以內為限。 (三)研習對象:申請學校之教師。 (四)研習地點由學校自行規畫安排,並建議各科教學研究會 可協同辦理。 (五)申請辦法:請學校填寫活動申請表(詳見附件一),經學 校主管核章後,掃描成電子檔並E-mail至創新教學公務 信箱(hongliya@tchcvs.tw),並請來電告知。 五、講師人才庫: (一)請於創新教學網站人才庫(New)網頁查詢,網址: https://reurl.cc/qrbvpR。 (二)講師可由申請學校自行聯繫邀請,惟網頁資訊基於資安 考量,講師其他授權提供之聯繫資訊,請洽計畫聯絡人 洪麗雅小姐(電話:04-22223307#605)。 (三)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之領據,將由本計畫團隊提供。 六、經費支應項目: (一)本計畫支付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 (二)申請學校自行負擔場地費、膳費、材料費、筆電或桌機 (可連網)、喇叭、簡報筆、麥克風等課程需求。 七、結報流程: (一)講師已簽領之領據正本1份。 (二)講師若搭乘高鐵,請其檢附去程之高鐵票根(須簽名)。 (三)研習人員(含講師)簽到表1份。 (四)填寫成果紀錄表1份(詳見附件二)。 (五)活動照片電子檔4~6張。 (六)請於研習辦理完畢後,將講師領據、高鐵票根(視情況有無)郵寄正本至本校(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七)請將簽到表掃描、成果紀錄表電子檔,同活動照片回傳 公務信箱,並請來電告知。 八、檢附旨揭活動申請表及成果紀錄表1份,相關表件電子檔可 至 https://reurl.cc/VNZWaY下載使用。 九、歡迎教師加入「創新教學。做了,很不一樣」LINE官方帳 號(網址:https://lin.ee/B86OuOB,ID:@601yajqf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計畫聯絡人洪麗雅小姐(電話: 04-22223307#605),公務信箱(hongliya@tchcvs.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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