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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 3點附件7、附件7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2 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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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6點之1及第 3點附件7、附件7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2 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0919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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