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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檢送本市「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簡章」 (第4次公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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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4 月30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33004071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 (一)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 合格證書者。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1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 不受理)。 四、甄選名額:不限族別1名、阿美族1名、布農族1名,共3 名。五、工作內容:「協助教會推動族語學習」、「協助機關推動 族語復振工作」、「語料採集及記錄」及「其他族語推動 相關事項」等項目。 六、薪資待遇: (一)薪資:月薪起薪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含勞 健保自付額),並按年資及考核調薪。如具「原住民族 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000元; 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500元;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 書者,每月薪資加給3,000元。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 算)。 七、通過書面審查者,甫通知參加第2階段面試,面試訂於113 年5月17日下午2時30分於原民會會議室辦理(地址:臺北 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市府原民會承辦人劉先生,電話: (02)27206001分機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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