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註冊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主旨:函轉金門縣政府修正發布之「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 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請惠予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高(四)字第1130068081B號函辦 理。
二、檢附金門縣政府函文及「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 學津貼發給辦法發布令(含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條 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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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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