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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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該校第十六屆傑出校友暨第八屆榮譽校友候選人推薦事 宜,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嗣後於確認被推薦者當選後,再由當選人所屬系所通知補齊傑出事蹟佐證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業務承辦單位。 三、相關附件檔請逕至該校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網站下載 (點選方式:該校首頁/行政單位/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 表單下載/校友業務表單)。 四、當選校級「第十六屆傑出校友暨第八屆榮譽校友」者,將於該校67週年校慶典禮公開表揚並頒獎,典禮日期暫定114 年11月29日;當選院級傑出校友(榮譽校友),將由各學院 於院內重要集會場合公開表揚,皆將另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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