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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公告彙整

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 揚作業規定」第1點、第2點、第5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旨揭規定除配合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修正第第1 點及第2點外,另修正第5點第2項第1款規定,將補助獲選 人員及陪同觀禮人員住宿費由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為上限,調整為平日3,500元、假日4,500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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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21|

{{ $t('FEZ005') }} 26|